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

赤脚医生(从医记之三)


赤脚医生是文革时期的名称,是指那些经过简单培训、就地取材(人材或药材)、背起小药箱行走在田间村角、给农民的就医问诊提供最大方便的那一种,真的赤不赤脚我就不知道了。
我不能叫做赤脚医生,不过,我可是真实地体验过赤脚医生的生活。
一九八四年的夏天,各种传染病在红星的那片小镇子里流行,菌痢、疟疾、伤寒、甚至钩虫、丝虫病。也不知道这种情况延续了多久,当地的人见怪不怪,感觉这就是正常的生活。起初,我还正而八经地发了一篇“红星地区传染病流行及分布状况”论文在当地的医刊上,之后也就入乡随俗地习以为常了。
医院里有很多专业“发烧”友,当中一大半医护人员都是当年的知青和下放干部,充满着小资情调,隔壁学校有一个老师,曾经给我弹过一首琵琶“阳春白雪”,弹得热情洋溢、跌宕起伏,让我很有深山撅宝之感。我们的外科主任曾是上海知青,作为工农兵学员被当地推荐上了九江医专之后,非常之珍惜和热爱这份工作,碰见我就是一大堆为什么,弄得我几乎不能招架。
有一天,和外科主任同过学的化验室主任张对我说:“跟我去查丝虫吧。”于是我就跟了他们一行人出去。
那个丝虫普查的行动进行得就象拍电影一样。
午夜时分,几个人开着一辆救护车来到了一个村子,整个村子黑漆漆一片,莹火虫星星点点,蛙声此起彼伏。我们的手电光象一道通往天堂的路,笔直地向一栋栋农舍照去。
丝虫病的典型症状是象皮肿,也就是丝虫侵害淋巴系统之后引起来的一系列炎变及阻塞症状,皮肤的上皮角化或出现疣样肥厚,如象皮之粗厚而得名。丝虫的微丝蚴每晚的9-2点钟出来周围血活动,等到宿主睡着后就可以采集样本了。
村子不大,看样子工作做得不错,各家各户的门都是虚掩着,没有灯,人们都毫无戒备地睡去了云雾。
支呀一声推开木门,把马灯略微地照近,对着床铺上昏睡的每个人的耳朵都喀嚓地扎上一针,拇食指一捏,血样就滴出来了,当场涂片,按次序和姓名存好。
.....
更象赤脚医生的,是农忙时,医院轮到我去乡舍送医送药。
乘坐救护车,象乘坐在一枚游乐场的转椅上一样,在半高的山里面颠来绕去约莫两三个小时,在一个四周都是稻田的村子里,救护车把我放下然后就走了。
一个大约是村干部模样的人,领着我去了我的临时住处。那是一排新建的平房,屋子在村子的角落,顶头只住了一户人家,其余的五六套都还空着,他挑了其中的一套给我,然后自己就再次走掉了。
房间很多,大门没有锁,窗户没有玻璃,房间连还到一个天井,天井中空对着天阳,后边还有一个材灶间,房子外面几十步开外有一个简易茅房,贮集肥料之用。也不记得我的套间里面到底有多少间房,只记得中间的有一张单人床,于是我挂好自己带来的蚊帐,全部家档(诊箱、简单衣物、洗嗽盆、笔和日记本)都围绕着这顶蚊帐。那时酷爱书信,那个邮差,那一周每天只为我一个人服务。
傍晚的时候觉得天空特别大,红色的晚霞映照着一栋小房、一只板凳和我一个人。天越来越暗,趁着还未全黑摸进这个新的住宅,用个凳子抵住木门,再躲进蚊帐,把四周帐折在草席之下压紧,然后开一个小半导体贴在头边就那样战战兢兢地度过了第一个陌生无助之夜。
随着公鸡啼叫,黎明前的天亮令我如释重负。在一个人的天井里面洗嗽完毕,拎着我那只带耳朵的大搪瓷碗去食堂打早餐。
食堂搭在一个大大的草蓬子里,有两个师傅在里面为一早下田回来的农民准备好了稀饭和馒头,我也混在农民一起排队,不断地接受各种各样地打量。
时值七月下旬,早晨的八点对农民来说已经是很晚了,喝完粥的农民开始第二次下田干活。我也背起自己的药箱、一顶大草帽、一个军用水壶、一双塑料凉鞋、把长的衣裤卷挽到最高限度,开始我人生第一次的田头巡诊。
药箱是一个长方型的人造革盒子,里面有许多格子,分类摆放着各种注射剂、口服以及外用药。抗菌的有青、链霉素、庆大霉素、洁霉素;退烧的有柴胡、奎宁、扑热息痛;抗暑热的十滴水、清凉油、藿香正气水以及外用的龙胆紫、红汞和伤湿止痛膏等等。
盛夏的太阳那时就象一枚火球,整个田野很快被烤成金黄色。 我脚着柔软的塑料凉鞋在田梗上行走,不时被横穿过来的稻梗或青草划出一条条血痕。村子不是很大,田垅却是不少,有时走半天碰到一棵大树,就坐下来乘凉。记得有一次坐在垅边的一棵大树下,有一条黄牛甩着尾巴地不时地斜眼看我,我们两个四目相对,就那样肆无忌惮地一眼斜过来一眼斜过去,那时热风微微地吹来,空气里稻香混夹着牛粪味,远处一星点埋头稻谷的声音,额头的汗水无辜地流下来,忽然就有了一种世外桃园的逍遥感。
那时行医的胆子也真叫大,给人注射青霉素时,只问“从前没有打过呀?”如有,就给人打了,而链霉素的皮试就连想都没有想过,更没有一旦过敏的抢救器械和药品。用药最多的,就是疟疾,由于被蚊虫叮咬而传染,几乎家家都有传染病人。当你跟着带路的人进到阴暗凉爽的农民大屋时,看见圈缩在床上裹着一床棉被还在瑟瑟地发抖的人时,就知道又是一个疟疾了,当地人管它叫打摆子。
背去药箱,到一周后返回时轻轻的,带去的奎宁用得一支也不剩了。
也许是因为从头到尾只有短短的一年,红星变成了我一生当中最有诗人的意境、最难忘记的日子。

雨打帐蓬


有一段广东音乐叫做“雨打芭蕉”,描述的是一种淅淅漓漓的碎雨、打在青翠的芭蕉叶子上的诗情话意,音乐抑扬顿挫、优闲自在。如果以为雨打帐蓬有如雨打芭蕉,你就大错特错了。

第一次体会雨打帐蓬,是我第一次camping,在algonqun。

那天,兴冲冲的支起帐蓬后,发现帐蓬顶据然是一层透明的网纱,站在里面,可以清晰地看见外面的天空和树林!一时兴致大起,坚持拒绝覆盖上再一层密实的蓬罩,自我陶醉在一种:夜晚看星星地美妙、清晨由枝叶间的阳光弄醒的浪漫。睡到半夜,冰冷的雨滴一点、二点、辟噗一片地落在了脸上,才惊得连忙爬起,这才发现原来最后的一块布的作用原来是挡雨。

第二次雨打帐蓬,还是在algonqun.不是因为没有扎好雨布,而是因为雨实在太大,而帐蓬没有想象的那么牢固。

那晚睡到半夜,外面大雨,蓬内小雨,一边睡觉,一边感觉到脸上凉嗖嗖地一片迷雾茫茫,好象每一滴雨打在蓬顶时,溅碎的水花都争先恐后地跑进帐蓬里来邀功。待天亮从睡袋里面爬起身时,蓬内已经处处潮湿。

第三次雨打帐蓬,应该说是有备而来的,这是在bruce panisula national park的summerhouse park里面。

提早了三个多月,预订了两个cottage 和两个camping site,一共十几个人来自美加四个不城市的聚会,由不得你想当时会是什么样的天气。

这是六月的中下旬。每天都在看天气预报,据说,周六那晚、也就是我们抵达的第二天有雨。也不知道那雨究竟会有几大,问过公园管理人员,说:“接连三天都报是有雨,不过至今未下。”

尽管不以为然,不过,同去的朋友还是很有经验和准备地拿出了加厚的防雨遮布,在支好的帐蓬外面,严严实实的覆盖了一层。雨布很大,四角在树枝上固定以后,据然还多出了宽阔的屋檐,很有门前长廊庭院之优雅感。

朋友说:“我这里还有多一块,要不要啊?”于是,我们的大帐蓬上也罩上了一层蓝色的头帽,起先我还嫌它样子不好看,有损我帐蓬的仪表,后来就知道它是怎么样地救命了。

还没到半夜,在朋友的大cottage的牌床上正兴致昂然时,就听见了窗外淅淅漓漓的雨声。起初的雨并太大,象江南初春的潮雨一样,只是有点阴郁。将近一点钟,六个人一起撤出拥有四个卧室八人滞留的大cottage,二人去了小cottage,四人分别钻进了各自的帐蓬。这时,雨就正式登台上场了。

我们的帐蓬设岸边距湖大约五步开外的树林里,绕过前门,紧挨着帐蓬的林子之外是几块大大的岩石,顺着石头攀援而下,就是宽阔而迷蒙的miller 湖,湖岸不远处有个趸,风和日丽时可以清晰地听见小船在趸边撞击后的拍浪声。我本以为那种水浪拍击声将会是我一夜的催眠曲。

把睡袋裹好身体,开始赏雨。雨点虽然是密集,然而依然分辨得出它们的颗粒;时而是大的,清晰如冰粒,时而是小的,细碎如筛沙。

闭着眼睛,想象自己不是在帐蓬里,不是凭临暴雨,不是身置野外,而是在一家黑洞洞的电影院里,于是,头顶上开始有几百挺机关枪在扫射,冲锋陷阵地永不知疲倦;还有一些花炮响竹在欢歌畅舞,除夕的杂闹没完没了;一道强光在眼皮外面闪过,继之是铺天盖地的轰隆滚雷,象是到了昔日珍珠岛港湾。

好想让雨声小了一点,再小了一点点,战场也好,过年也好,希望只忍多半个小时就可以蒙头大睡。如果说是雨打芭蕉,我担心我们的芭蕉还能摇曳多久。

在一片混乱之黑夜里,我失眠地打亮了手电筒,四处照耀着这座雨中的方舟,光束指定入口时,未紧的拉链口中,一条喷泉正快活地向我的仓内喷涌,按照这种流速,天明时我们的气垫床必成水上游艇。
起身锁紧帐蓬,也不管蓬内已是一半湖水一半陆地,依旧摸黑爬回了自己的气垫,一头侧在潮湿的枕上,顺势将一枚手指塞进耳道。
蓬顶发白时,雨声转为一片片的了,象一盆水在树的枝叶之间不胜负荷的沉重,终于哗地一声就倾泻了下来,节奏如一枚摆动的催眠水晶,很是令眼皮沉重。
有人声忽然站在门外,试探蓬内是否还有生还,猛然一心惊,已经上午十余点了。

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

敌敌畏(从医记之二)


那还是在我医学院刚毕业的时候,一九八四年的三月,我被分配去了一个既没有一个同学、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相伴的偏僻垦殖场,在那个小小的职工医院里首次做起了内科医生。
那时,毕业成绩不够好,平均只拿了八十三分,不能挤身进入留城的队列,只好独自背起行囊离开父母和家乡。那个年月,刚恢复高考后的大学,毕业的工作由国家统一分配,如果自己能够找到关系、走到后门都是一件比较令人得意的事,也有同学自力更生把户口簿上的兄弟姐妹的名字转移出去,这样变成“独生子女”就可以留在省城,我们家显然欠缺这样的荣耀和智慧。
那个垦殖场叫做红星。下得火车来,有一辆拖拉机在车站里守候,把行李抛上车斗,踩着它的巨大橡胶轮胎吃力地爬上去,扶着机头后面的栏杆、轮胎在石子路上跳跃着、身体就开始以手为轴心地前后左右地扭、就这样一路乘风地摇荡了出去。
垦殖场大约方圆好几百里,医院在他们的总部,距火车站四公里,路的两边是高高的什么树,路就那样发白地在阳光下蜿蜒伸展着,很有电影里金光大道里的感觉。
医院不太大,象公园里的一个特别花圃或庭院一样,前面一排外科病房,后面一排是内科,中间的天井有一个十字石板通道分别通向前后左右,左右的院墙是两条有顶的长廊,长廊的中央有一个弓形的侧门,一侧通向外面的化验室,另一侧通向食堂,而门诊和药房就象一只甲壳虫的头部一样,设在外科前另起的一栋楼里。
门诊位临一个静逸的湖边,从湖到门诊楼之间又是另外一个大大的花园。园子里古树参天,门诊楼前面的栏杆下是种着一排用灌木枝子花围成的护墙,护墙高到人肩,白色的花朵肉质鲜美肥厚、气味芬芳扑鼻,很能撩拨情绪;园子的中央还用玫瑰做篱笆地围了许多个花圃,且不说圆圈里面种了什么,单说玫瑰篱笆围出的厚厚绿墙,葱盈而茂盛,红色的鲜花一朵朵地从里面探出头来向阳光争宠,煞是招人疼爱;而住院部里面,更是另外一种天地,在那些枝子花的护栏里面,种着的是几棵窜出屋顶的白色玉兰,虽然针药味浓重,也挡不住花香的清新。
我是那个医院里第一个被分配进来的本科医生。那里大多数的职工都是当年的知青,还有很多全国各地的下放干部,高级的有中央领导王震,红星也就是因他而走红。当然,我虽然级别比较低,可也是倍受宠爱。
我的宿舍就在门诊的楼上。
第一个单独的夜班大概是在走马上任的第二月。
那是一个晴朗而炎热的傍晚,照样是坐在湖边的石阶上把鱼和自己一起都喂了,然后就到住院部去接班。
穿过外科的病房,还没有进到天井中间的院子,一股强烈的异味让我抑制了呼吸,再走近,看见往日让我心旷神怡的天井里面,此时停着一张平板、板面上躺着一具死尸! 死者是一个女人,臃肿的衣衫,头发凌乱。
交班的张医生说:“农药中毒,她和她老公怄气,说:你要是再不下田我就喝敌敌畏了!老公没有理她,她就真的喝了敌敌畏。”
张医生是那里最老的医生,他说得非常轻描淡写。
那晚一夜平安,病房里没有什么大事,连个发烧或讨安眠药的病人也没有。
而我却是一夜没睡。
那个女人平躺在渐渐模糊的黑暗里,象一条紫色的帆船浮游在医生办公室的门窗外,她的脸在星光下越来越青,放射出一种幽灵的光芒;洗过胃的衣衫胃液夹混着农药,味道在空气里慢慢地弥散;急救过的走廊里,放着一堆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么多阿托品的空瓶子。
那年我二十三岁,除了学历,还没有来得及培养出一点点作为医生的冷酷和淡漠,那个黑洞洞、充满死尸异味的长廊让我一夜不能穿越、直到凌晨太阳从东方升起。

2009年6月9日星期二

解剖室(从医记之一)


不能说“终于考入医学院了”,因为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读医科。
报医科为第一志愿是在母亲的迫胁之下纯属偶然。我本来的第一志愿是“地质勘探”,父亲一边看报一边支吾地打发我说:“唔,好。”是老妈一手救下了我这个医生。
刚进医学院时,还不到十八岁,身体象面条一般细长,着一件红色的灯芯绒,两条小辫傻呼呼地前后晃荡。
什么课还没有开始上,年级安排新生去教学大楼大扫除,班上的其它人被安排在哪里我记不大清楚了,只知道自己的这一组是去了解剖教研室。
解剖室设在教学大楼的一层。进得门来,往左手边一拐,一股阴凉的空气夹杂着浓重的弗尔马林味道扑面而来。
整个大楼的一楼全是解剖室,左边的是生理解剖,右边的是病理解剖,也差不多就是解剖陈旧的尸体和新鲜的之分,陈旧的是健康的、标准的、被弗尔马林浸泡过了的,新鲜的是指刚死的、有疑问需要弄清死因的诸如此类。 解剖一个新鲜的尸体看起来就象剖一头死了的猪差不多,味道之腥臭令人几周不思饮食,这是入学几年之后才体会到的。
给我们打扫的实验室里并没有看见明显的尸体,也许是新生的缘故,除了门口挂了一个人体骨骼模型之外,都是一些玻璃柜子和一些坛坛罐罐,并不象危言那么耸听。
那个峥狞的骨骼起先是吓了我们一跳,几个女生跳得尤其是远。之后,象动物世界里的老虎看人一样,尖叫和嬉闹了片刻,开始逐步向它进军。最先上前的是男生,围上前去,左摸右看,确定是真人真骨之后,抓住骷髅的手臂向彼此张扬一阵,几个回合,也就不再有兴趣。
说好了每人要带笤帚和抹布,去附近的洗手间打来了一盆一盆的水,开始台面、厨柜、瓶子、坛子地一个一个的清扫。
“喔哇!”有人忽然从地上跳了起来,好象看见了鬼魂似的,惊动了所有在场的人。
跳起的人从一个坛子边蹦得老远,坛子依然是被盖子盖上的。
“什么事?什么东西?”
另一个好奇的同学慢慢的凑上前去,打开盖子,再一次跳得老远!
“什么嘛?!”所有的人都开始好奇。
我站在一个女生的边上,那个女生叫凯丽,是从工作中考上大学的,她后来给我形容:考大学那阵,她一边在建筑工地上挑石灰桶、一边复习功课,每日靠一枚鸡蛋来营养自己的大脑。她比我们这些应届生大了五、六岁,显得成熟而稳重许多。自从进到了解剖室,我基本就和她形影不离。
她说:“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就是些死……”一边说着,一边把那个坛子的盖子揭开:
显现在眼前的是一个毛绒绒的东西,圆轱隆咚,是什么呢…..
我忽然间大叫了一声,一下跳得老远,直冲到实验室的门外!
那是一只还没有来得及解剖的、带着毛发的、人的头颅啊!
之后,有大胆的男生就一只一只坛子的揭开盖子观看,只听到他们念念有词地说:“肝脏”“......”
我最后的清洁工作,是在硬着头皮、半闭着眼、用指尖拈着抹布、战战兢兢、蜻蜓点水般地快速作完了应该做的那一份。
那种心情,和后来二、三年后学到局部解剖、抱着一个头颅骨躺在蚊帐里、一边睡觉一边背颂血管神经行走的大小孔径的时候,完全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人了!

2009年6月6日星期六

梦 外婆


梦里看见两个老太婆,一个九十几岁,一个六十几岁。
两人一起走在一条什么街上,但是看起来怎么也不象是那么老、而只象是四五十岁的人。
我对她们说:为什么你们看上去不老的呢?两人一起哈哈地笑了起来。
后来,就由我扶着其中年纪大的一位向上走去,好象往一个山坡吃力而缓慢地走上去的样子,走到她的房子时,她就老得走不动了,倒下去时已经没有了呼吸。
站在她的屋子里。看见周围都挂了很多红色的不知是衣服还是床单,象晾的样子。
觉得有点阴气,想在自己睡觉的周围再加上什么避邪的东西。
站在之韵的身后,向一个什么人示意:在她的头后做一个类似魔术的动作,向后招回什么。于是,她的头(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会向后摆动。
正做着,忽然发现在她的头侧边出现了一个屏幕:上面显示着之韵摆动的头、和我骷髅的手以及头颅。于是,吓了一大跳,立即就停止了动作。
觉得梦里一直有外婆在的感觉,可是仔细回忆,又想不起来其中的哪一个角色是外婆。

2009年6月4日星期四

华太的传奇故事


那天正值阳光灿烂,我在诊所的玻璃门上掛了一块“back in 30min.”的牌,就出去闲逛了,走在一条开满紫色丁香的墅边时,鸟儿啾啾地叫了起来,这是诊所的电话转接到手机的声音。

“我是华太呀!记不记得我呀,三四年前我的肩膀......”电话那边说。

华太?不就是那个虽然五六十岁、可是依然每日都要跳舞、头发挑染得金黄、身材保持得象个运动员、日日都上饱了发调那个!

“当然记得!”我说。她是几年前在我这里看过工伤的。



再见到她的时候,她说:“啊呀,你变化很大,和从前很不同!”

我很惭愧,也不敢知道自己是往哪个方向趋变,答嘴道:“你可是一点没有变啊,还是那么青春漂亮!”

华太很喜欢说话,往治疗台子上一倒,几乎你什么都没有空隙思想了,光听她说就行了。

“为什么你国语说得这么好呢?你不是从香港来的吗?”我问。

“印度,我是从印度来的!”

我吃了一惊,“喔,印度也有说国语的吗?”

“有的,有华语学校嘛。我是在印度出生的。”

“六零年,我在印度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华人在那里还分成两派:一派是国民党的,一派是共产党的,国民党的讲客家话,共产党的就讲国语,我是共产党的学校里读。”她叙述得很象讲小说。

“我爸爸是共产党那边的。那时,印度政府总是抓人,他们说共产党是间谍,我爸爸就被抓进去坐了三年的牢。”

“中国那时对我们很好,每年都有派船过来接华人回去。”

“是共产党吗?”我问。

“当然是啦!那时很多人都给自己做很多衣服、准备很多行李上船。很多很多的华人就是那个时候回国的。”

“坐船要钱吗?”

“不要,什么都不要。只要你是中国人,只要你想回国。因为我爸爸的缘故,我们家前两次就没有回去,本来我们想第三次一定要回了,谁知道印度政府不让中国的船进来了,他们怕国际影响不好,怕人家说他们排挤中国人,所以那一年就把我爸爸他们给放出来了。”

“那你们最后又怎么会来加拿大呢?”

“都是我因为我哥哥啦。我们家有一个远亲在香港,所以就介绍我哥哥过去作工,之后,他从那边去了一次加拿大,回来就说:哎,那边很好哟!不如我们都移民过去啦。”

“我哥哥第一个移民过去,之后就每过一年申请一个兄弟姐妹过去,我有四个哥哥二个姐姐一共七姐妹,我是最后的那一个。”

“这么说,你是第七年、也就是最后一个移民到加拿大来的?”

“不是,我父母比我还晚来,我当时还拒绝过两次,所以又多过了两年。”

“那时我才十九岁,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你知道,十九岁的女孩子是多么漂亮的时候,我那时正在恋爱,deep in love ,哪里舍得离开那个男孩子!当签证官问我愿不愿意移民加拿大时,我答:不愿意!他们就吃了一惊,说:为什么?我说:我的男朋友在这里,我舍不得离开他。然后他们又问:那你可以拒绝申请的嘛!为什么不同你的家人说呢?我说:不行的,他们不会听,他们会打死我的。事实上,我哥哥他们就被我气得疯了,他们打电话对我爸爸妈妈说:打死她,把她剁成一块块地运也运到加拿大来!我的父母,更是跪在地上求我啊,他们怎么也不愿意我要嫁给一个印度人!”

“哇,真是浪漫!”我被她的故事感染。“之后呢?”

“我父母对我说:求求你了!如果你真心喜欢那个男孩子,我们也不反对,你过去了还可以申请他过来的。那一下,我就动摇了。”

“这就是你现在的老公啊!?”我问。

“当然不是啦!”她说。

“我来了多伦多之后,起先是住在我姐姐家,我姐姐又和另外一个女人分租一套房子,那女人她后来成了我的嫂子,而这个嫂子的一个朋友、就成了我现在的老公。”

“那时,我老公总是跑去我嫂子那里玩,我们就认识了。起初只是好奇,因为我从前没有交过什么中国朋友(虽然她自己是华人),去到他的屋子后,看见他什么事都是自己打理的,感觉很是欣赏、甚至有点崇拜。因为印度男人是从来不自己煮东西或收拾屋子的,他们从不做家务。”

“我就那样几乎每个礼拜都在一起玩,吃东西、逛街,什么都在一起。起初只是觉得喜欢,并没有爱上他。”

“我照样每天给印度的男朋友打电话、写情书,他也交了一个在香港的上海女朋友。”

“那时,他们差不多就要结婚了。可是,他女朋友的女朋友忽然对她说:你要小心呀,他是不是脚踩两条船呀,他和她(说我了)每天都在一起!”

“于是,他女朋友就出了个主意,说:不如你到香港来吧,省得我到多伦多去。”

“可是他就是不想去才叫她过来的嘛。就这样一拖,就变成了不了了之。”

“然后,有一天他的父母从香港过来玩,看见我们俩个形影不离,就以为我们是在恋爱。回到香港之后,就发信过来说: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结婚的钱、东西、和酒席,你们过年就回来结婚吧。”

“有一晚,我老公就走来我住的宿舍,对我说:跟我回去结婚吧!”

“我一听,哇,那个感觉好奇怪,就哭了起来!”

“是百感交集吧!”我说。

“是呀,我感觉很复杂,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应该不开心,就不停地哭呀哭呀!我心里其实那时是有点爱上他了,可是印度的男朋友怎么办?我怎么同他说啊?”

“我哭了很久,后来,就给印度的男朋友写了一封信:I'm sorry! I found out somebody else!”

“哇,你在印度已经用英文了。”我问。

“是呀,英文、国语、广东话,印度话我也会。”



“再后来呢?”我穷追。

“那时他们家给我们一万块钱,我有二千五,他有二千五,加起来有一万五加币。我们想去租套房子,朋友就说:为什么不买栋房子呢?我说不够啊!朋友说:够的,去找个地产经纪吧。”

“我们第一栋屋是在downtown,有三间睡房的独立屋,当时只要五万元(那是三十年前,现在至少要三、四十万了),我们才向银行借了三万五。十二年之后,卖出去时是十六万。”

“平均每年一万。”我说。

“是呀!后来又买了一套是二十四万,十六年之后再卖出去是三十八万。由于要供房,我打工打得很辛苦的!我一边在外边打衣厂的工,一边又在自己屋子的地库里帮人剪头发,每剪一个大概8元钱。我在印度时曾经是帮那些电影明星剪头发的,那时啊,围在我身边的男人不知道有几多,好象我就是一块糖胶,那些男人就是赶不走的苍蝇!”说到这里时,她有些兴奋。

“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中了什么邪,都说love is blind,我就偏偏爱上了他,我的这个印度男朋友--几乎什么都不会,只会弹吉他。”

“这就对了,音乐和艺术本身就是迷人的。”我答。

“啊呀!当时,据然有人出每月一千元(印度钱)让我离开他,那在当时是很多钱啊,可是我都不肯!”

“有再见他吗?”

“有啊!他后来移民到美国。当我儿子七岁时,他过来加拿大看我。”

“再见到他的样子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曾经爱上了这个人!!!”

“他秃着顶,驼着背,挺着一副大肚腩,一副极其普通的衰老模样!”

“他应该那时不老的,才三、四十吧?”

“是呀!他那时还想和我叙叙旧情,手就那样想摸到我的手边来,嗤!”
华太发出了一个鄙夷的长叹。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

凯蒂的罗曼史


凯蒂不能完全算是我们诊所的治疗师,准确地说,她是我们诊所的荣誉注册按摩师。在考到RMT的牌之后,凯蒂就自己开了一间治疗室,除非预约,否则她是不需要到我这边来工作的。凯蒂的口碑非常好,平时忙到只想逃。


认识凯蒂,还是开诊所之前的事,我们一起在downtown的某处打工。那时,她只有holistic的牌,也没有国内的医学背景,工钱因此被老板苛扣得可想而知,不过,我去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工作的三、四年,由于很受顾客喜爱,所以老板也敬她三分。



凯蒂那时还不到三十,丰满的椭圆脸上,两条柳眉之下配着细长的凤眼,很有古代仕女的味道。也就是凭着这对凤眼,凯蒂在互联网上遭遇到了--让她改变一生命运的老公,这也就是为什么她移民到加拿大。



说起姻缘,凯蒂的老公阿力克斯说:“那可是一段你想也想不到、编都编不出、浪漫到极点的故事!”阿力体形高大肥壮,罗马尼亚人,由于某一日的婚变让他一气之下移民到了多伦多。



“我那时可是没有现在这么胖哟!”阿力操着他那东欧口音的英语说。


“那是,”凯蒂接嘴道:“那时他可帅气了,对我可好了,哪象现在这样感觉麻木。”凯蒂的口气里带着一些调侃。

“说说你们的恋爱史!”我催促道,饶有兴致地等着听这段网络恋爱故事。

“说来话长了。”凯蒂说:“那时我也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儿,常和朋友聊,谁知道我朋友就把我的照片给贴到网上去了。”



“对呀,我就是在网上看到了那张照片,一眼就相中了。”阿力抢着说。


那张照片至今还在凯蒂的客厅里摆着,照片中的凯蒂留着长而飘逸的头发,优雅温柔,眼角眉梢都含情脉脉。


“然后他就给我发email,就这样来来回回,大概两个月吧”


“忽然有一天,她就问我:你愿意娶我吗?”阿力抢着说。


“是啊,我不愿意在网上玩什么游戏,要么就结婚,要么就分手,我可不想浪费精力和感情。”凯蒂态度坚定。


“那时,我也给她怔住了,非常吃惊这个女孩子的态度。于是,我就去问我朋友:要不要娶这个中国女孩子呢?”


“很快,他就去给我办未婚妻的探亲手续。起初申请了几个月都没有反应,”


“我很着急呀,就打电话给移民局,我说:你们不是讲究人道主义的吗?为什么我申请未婚妻探亲你们到现在还都不批!”阿力到现在想起这个,仍然气哼哼地,声音也大了许多。


“之后,签证就很快下来了。”


“到了那天,我去机场接她。在机场等了三、四个小时,都不见她的人影!我眼泪都出来了,觉得她也太无情!机场见不到人,为什么一个电话都不肯给我打!!!”



“还以为碰到了小骗子吧,把自己弄到多伦多之后就一脚把你给揣了!”我们打趣道,阿力克斯自己也笑了:“就是,就是!”


“他根本就没有开手机!我在那里等啊等,等到人都散尽了,既不见人影又打不到电话,可惨可惨呢!”凯蒂用她的东北腔说。


“我一想到电话,就拿出手机看,一看脑子就蒙了,据然手机都没有开!!!”阿力顿足。


“那是你们俩第一次见面吗?”我问。


“对呀,之前只是交换了互相的照片。她倒是长得和照片中一模一样,我一眼就认出了。”


“哎呀,他那时可帅可帅了,哪象现在这样,至少瘦二十磅。”


“二十磅?三十磅都有!”


“心宽吧!”我打趣道。


事实上,凯蒂也比那时胖了许多许多。


2009年6月1日星期一

爱伦


很多次想提笔写爱伦,思路太多,总是不知从她的那一点聚焦开始。

爱伦说,她是北平人。


第一次听她这么一说,我禁不住扑吃笑了起来:“北平?!你几时离开大陆的啊?”我相信北平在四九年被共产党解放之后就改叫北京了,大多数年轻人、或者是从中国大陆出来的人都不再这么叫了。


“我五六岁就跟着我父母搬到了香港,大学在英国读护士,之后在美国工作了很多年,后来搬到多伦多时就在AJAX的医院工作,直到退休。”她说。


“啊,难怪你国语、粤语、英语都说得这么地道了!”我感叹。爱伦的国语有着一般人说不出的口音,那是那个年代特有的、恐怕真的只有北平人才那么说话,和如今的京腔有着很大的分别,单调柔和平稳、典雅并书倦气十足,没有半点痞调。


起初,爱伦来的时候还谈到她的先生。先生是一个纯种的英国人,直肠癌术后消费了爱伦很多精力,因此,中医诊所就成了她唯一恢复能量的去处。之后,话题增多,我不仅认识了她的先生,还有两个美丽混血女儿、姐姐、姐夫、外甥,甚至她的各色皮肤的朋友。


爱伦是个非常热心而正值的人,也可以说是一个女强人。她长得短小精悍,虽然年过花甲,可是浑身却充满了活力。她每周要去俱乐部游泳三次,即使是去加洲探望女儿们也从不间断,每次针灸拨罐裸露出她的脊背时,我都看见一道清晰的黑白相间的泳衣印迹,好象仍然穿了件白内衣。“是不是加洲的太阳特别晒啊!”我打趣道。


爱伦乐意助人,这是众所周知的。有一次她邀我们一起吃饭,来到附近的餐馆,餐馆老板和老板娘在她的桌前围着团团转,给我们上的菜不仅分量增加,例汤和糖水都给了双份。我说:“什么人你都认识啊?”她说:“我帮过他们嘛!他们英文不好,很多信啊、电话啊、甚至要填表什么的都是我帮他们做的。”


说到受惠,我也亲自享受过不少,还都是物质的呢!有两场我很向往、却一直舍不得花钱去看的演出:THE PHANTOM OF OPERA 和 DIRTY DANCE,票就是她送的,八九十加币一张的票一送就是一对。如果没有她的票,我想永远可能也不会迈出那一步,也不会迷恋上现代歌舞剧。


爱伦酷爱音乐、爱舞蹈、爱歌剧,我和她交换过很多张碟,不同的是,我给她的都是copy,而她送给我的都是正版。爱伦说:“我喜欢正版的,因为有时候需要查看曲目的一些信息。”事实上,爱伦本身就是我的音乐活字典,每当我们做治疗时,我都播放一张好听的碟片,而每次我叫不出曲目的名字时,她都准确地说出:曲名、作者、甚至演唱者的名字。

爱伦有着很好的嗓音天赋,年轻时,曾经唱过歌剧,由于她的长相平平而没有能够成为她的专业。爱伦憎恨以脸换取命运的社会,有时甚至取笑她娇小柔弱的姐姐,爱伦和她姐姐桉几乎是天壤之别,甚至可以用男女来区分,不用说,爱伦就是这个男人。爱伦常说:“我姐姐是要我来保护的。”爱伦的姐姐桉也是一个护士,当年和爱伦一起在英国读的大学,之后又一起移居至加拿大,不同的是,姐姐用她的纤弱和温柔换来了一个非常绅士的丈夫、而这个夫家在香港又非常之富有。爱伦原本还有一个弟弟,弟弟是香港娱乐圈里的一个知名人士,只是去年回去探亲时,不想竟成了给老弟送终。那趟回乡,让姐妹俩好不伤感。

爱伦有两个女儿,马莉和苏珊。也许是遗传,马莉和她父亲一样,酷爱踩单车的运动。和中国不同,中国以单车作为交通工具,而北美则以单车作为运动项目。马莉的父亲不仅自己爱骑车,还每周来回开四个小时的车赶到london的赛场看比赛。而马莉自己竟坚持每日踩单来回三个小时的单车上下班!好在她所在的加洲四季如春,换在多伦多一半的冰天雪地就减少了她一半的乐趣。苏珊不同,苏珊除了模样漂亮、体形丰满优雅之外,其它的都象爱伦,尤其是坚韧不拨、刚正不阿和为人热情的性格。苏珊自大学毕业之后,从几份工作里获取了许多经验,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苏珊既升了职也长了薪。原本从不让爱伦操心的苏珊,让这次刚探完女儿回来的爱伦唉声叹气了。

年轻美丽的苏珊恋爱了!对方是苏珊的一个上司;一个比她长十二岁的男人;一个意大利和伊朗的混血儿;一个离异、有个十几岁的女儿的父亲。这些条件虽构不上至命的缺点,可在清纯而只有一次短暂恋爱记录的苏珊面前,就显得有些欠缺或不足了,这还没有什么,爱伦想:只当是女儿拿些人生经验吧,谁知过了才一年,两人蠢蠢欲动地想结婚了,这下可难坏了爱伦。
爱伦问准女婿:“你有钱结婚吗?我听说你可是欠下一屁股债的人!”
准女婿本来据说也还储着不少钱,在一次失败的生意中,把帐务输成了负字。
“我差不多就要还清了。”男人胆气不足地说:“你想我有多少钱才可以娶你的女儿呢?”
爱伦几乎笑出声了:“你至少要有付得起房子首期的的钱吧!?不然你要我女儿住哪儿呀?”爱伦毫不客气地要求。


讲到这里,爱伦再次叹了一声气:“我有个朋友,由于不喜欢女儿的男友,结果女儿索性跟那人跑了。我总不能因此而连女儿没了吧?唉!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可是也不能太明显地表露。”
“你是明白我的意思的哦?”爱伦问。
“当然!”我答。